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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检察官和反骚扰别动队

1999-03-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中阳

早上7点,斯泰格尔德听到有人敲门,打开门发现是两名警探。他们给斯泰格尔德戴上手铐。对方宣布他的罪行是:违犯限制令纠缠一个女性。这些警探不是普通的警察,而是美国加州的反骚扰特别部队成员,其职责是阻止纠缠、骚扰名人及普通人的强迫性变态行为。51岁的女检察官桑德斯指挥的这支特别部队每年处理骚扰纠缠案件逾百起,其中10%涉及名人。

促使桑德斯关注骚扰问题的,是1991年她在夜间法庭工作时遇到的第一宗骚扰案。受害者是一名室内装饰师,她多次向警方报告说自己受到另一个女性的骚扰,对方不分昼夜给她打来电话,还给她的朋友邮寄令人尴尬的信件。但由于她人身未受到攻击,警方难于提供具体的帮助。受害者不得已请人为自己的住宅安装保安系统,结果,施工工人竟发现那位名叫苏珊的骚扰者就住在业主住宅用于铺设管道和维修的夹层里。桑德斯谈起自己和受害者交谈的情况说,“她噩梦不断,看上去像是中了邪一样。她不得不放弃自己经营了15年的家!”

苏珊被捕后,桑德斯发现,根据当时实施的法律条文,她无法以骚扰罪对苏珊提出指控。苏珊一案使桑德斯意识到法律对这类骚扰案无法定罪是一大空白,于是四处游说加州立法者制订更新、更细、更适用的法律条文。终于,加州在1994年1月颁布了一项新的法律条文,规定了骚扰罪的具体内容。

不过,就涉及名人的骚扰案件而言,有时很难判断“追星族”和“骚扰者”之间的界限。“如果一个影迷或歌迷只是给自己的偶像写一封信,这算不上大问题,”桑德斯指出,“不过,如果一个人千方百计寻觅名人的住址、想闯到她们家里去的话,那就是某种程度的骚扰了。”

骚扰的受害者绝大多数是普通人,他们没有钱,只能依靠法律来避免骚扰者的伤害。反骚扰特别部队使普通人也得到了保护,只要及早发现并立案,完全可以避免一些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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